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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别人引用本论坛版权及个人隐私的问题

今天一早忙的时侯接几个朋友来电说我的照片上报了,我当时感到很奇怪,一询问还是今年三月份我和甲虫组织大家去金石滩穿越时的照片,竞然是我和朋友的一张照片,赶紧要了份报纸来细看,四楼第三张照片为原片http://www.trekker.cn/viewthread.php?tid=301 是老九拍的,于是电老九问是否将照片提供给了别人使用,答案是否定的。于是质问该报的作者,得到的答复是为了配合本版的内容在网上找到的照片进行修饰引用到了报上,于是咨询了报业的朋友和律师,得到恳定的答复,这显然是侵权行为,虽说没有用在商业经济利益方面,但是给我本人和我的朋友造成了负面影响,后果也是不得以想像的(具体详情不便透露),于是我提出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答复是公开道歉可以,精神赔偿不允理会。试问在没有得到论坛版面管理人员的同意,在没有征求我本人许可的情况下侵犯我的肖像权,给我和我的朋友造成的负面影响能消除吗?我的损失由谁来补偿。

这让我想起以前的一个争论贴子,是老九提出的关于别人引用本论坛贴子和图片及个人隐私的一个安全话题。http://www.trekker.cn/dispbbs.asp?boardid=4&star=1&replyid=7481&id=506&skin=0&page=3当时大家还好个争论,现在看来有必要重新认识并引起各位的重视。这次发生在我身上,下回可能就是你,这次是小事,下回可能就是大事。不知大家有何想法,一起谈谈吧。交流一下。

白莲台上慈悲生,紫竹林中自在佛.

这个确实听讨厌的

引用可以,可最起码得跟当事人说一声啊,则应该是最起码得尊重

不过,这个小编可能认为网络上得东西就是随便转来转去得,得给他纠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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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记者缺乏执业道德,照片来源很容易了解到的!
冬眠不觉醒,锻炼成泡影!快乐锻炼多半年,一季腐败到前年!D:\\相片册\\理光\\20060217\\RIMGxiuga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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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头,别生气。
换个角度想想,还替你免费宣传了呢
万一哪个MM看上照片中的帅哥。。。。
独自上路,寂寞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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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记者都是在网上转悠再加工成稿的

我觉得要是有时间有精力就跟他没完没了

不然只有求其次:道歉也成,不过豆腐块大小的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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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然后请我们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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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一个背影!侵权!索赔!杠头咱俩一起去!

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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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报纸,注明出处或者作者了吗?
绝地风光,谁知其味?守如卧石,静处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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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这样不痛不痒的事情是比较难受的,前些天还给维生素、天鹰聊起过我那张鞋子照片被大连林苑滑雪论坛做题头的事情,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给作者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拿来主义”,的确不太尊重作者,说实话,就这么一张普通照片,只要是爱户外的朋友谁看得上,尽管拿去用好了,我还挺引此为荣的,只是穿越者里的照片都是论坛里会员自己的作品,这个引用者应该心里也是知道的,其他网站要引用,至少应该给穿越论坛的管理员打声招呼吧,一点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呵呵,不是自己的维权意识不够,这么点小事,不痛不痒,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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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句话是当时争论的焦点。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文章作者和穿越者论坛共同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这条声明出现在每个贴子的下方。现在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至少外人看了能重视一下,给以提示。不知各位现在对这句话还有什么看法。可以再谈论谈论。

白莲台上慈悲生,紫竹林中自在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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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内部人干的?我今年组织的活动有三次上报纸的照片,都是起参加活动的人干的,不过谁摄影者的名字都出现在报纸上了。象这样赤裸裸的使用,没见过。

我觉得它侵害了两个人的权力和一个网站的权力,摄影者老九版权和杠头的肖像权,两人应该联合起来将事情做大!!!!!

绝地风光,谁知其味?守如卧石,静处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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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静石在2005-9-27 20:49:56的发言: 没看到报纸,注明出处或者作者了吗?

yNKGUZ5D.jpg

YH5txHzc.jpg

再看看原图片

图片不光是换了背景,而且还把两个人的相对位置调整了。

图片压题用的,跟具体的文章没什么关系。

行走,以健康为前提,以心情做支撑,以置身自然当目的,以合作的团队算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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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日报社通过海涵找我提过几次要图片的事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基本上都会跟照片的作者打声招呼。虽然出现过一次答应署名结果漏掉的事件,也出现过答应给稿费最后不见踪影的事情,但好在事先有过招呼,都无所谓了。

如果仅仅是一张风景图片倒也罢了,作为摄影作者我也不会计较什么。只是这一次图片的刊登,涉及到了个人感情隐私问题,对图片中的当事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报纸编辑甚至还作了PS处理。新商报在登载图片时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包括图片中的当事人、图片作者、论坛管理者),论坛无所谓损失,图片作者也无所谓损失,但对于个人感情关键时期的钢铁战士,很可能就是一颗炸弹哦。真得很不妥。

但是具体到论坛的设置,我想,可能恢复原有的版权声明好像没有必要。还是寄希望于媒体的朋友,转载东西的时候稍微谨慎一点,不是每一个人都希望把自己的生活公开化,尤其是经过后期的加工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8 21:55:51编辑过]

行走,以健康为前提,以心情做支撑,以置身自然当目的,以合作的团队算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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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还ps过,位置近了~~~

还是问问清楚~觉得静石说的有点道理~怎么就这么巧找到这里~还翻出那么早的照片~如果是编辑完全偶然~就没什么说的了~

版权问题,我觉得主要是要保护非公共资源的,作者的原创版权。

其实说白了是个双刃的问题,要是有些人,比如我,要是拍的比较帅的照片登头版~说不定还比较高兴那~但是肯定会很多人该问了~是不是你自己给报社提供的照片哈~

不过战士的情况就不同了~幸亏是误会~否则还不得引起家庭纠纷阿~

以后跟小姑娘拍照的时候一定得小心了~给广大男性朋友们提醒~

钻石恒久远,小慢永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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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几个问题,我问本版的编辑是如何搞到的照片,答复是,为了配合黄金周前的这个专栏在他单位的图库里没有找到合适的图片,在百度上搜到的,因时间紧就给整上去了,也没想到会有什么后果。我想不是内部人提供的片子呀。

另老九,不能恢复以前的声明可否考虑改一下别的,比如注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之类的话。

真的不希望因为媒体的报道而影响到个人的隐私。

更何况有不少人已经告知我收藏这份报纸了,说要等到将来的某一天找我好好谈谈呀。唉,真是交友不慎呀。

白莲台上慈悲生,紫竹林中自在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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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同情楼主!!!

活着就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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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它侵害了两个人的权力和一个网站的权力,摄影者老九版权和杠头的肖像权,两人应该联合起来将事情做大!!!!!

俩人联合起来?好像没那么大本事吧~

不管怎样是需要大家得帮助和舆论的,俩个人只能以鸡蛋碰石头,觉得就这么叨咕俩个人弄大有点扬沙子的感觉?

新闻媒体就是这个工作需要,唯一不道德的是没有打招呼,他们一个个都牛哄哄的,多少人给他们钱都难得上媒体呢,当然不会理你的索赔需求

换个变通的方式,找到是谁干的先,再找到谁能管这个人,再压制他或是利用他,否则他们见多了这个,只会觉得咱们大题小作,给人家当笑话

识于偶然,感于纯诚,交于患难,知于坦然,醇于天意,淡于远行,惑于彷徨,败于心离,死于自缚,感谢上苍,有此缘足慰,清心辑别,善此生戒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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