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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个什么M协议,我好象忘了,就是做自由软件的那帮人发起的,比如人家给你提供一个开发程序,你用这个开发程序开发的东西必须也是免费的,否则你得到这个免费的开发程序就是侵权,

好比一个画家画了一个小卡通放在网上,告大伙这个版权免费,然后有商家用这个卡通形象做玩具卖钱,他就侵权了,但是那些不卖钱的,无论你用做何种用途,都不侵权。

动网论坛程式是目前国内最好的,最稳定的ASP开放程序,任何人可以随便下载它,用做网站建设,这个,还有自游族,还有野人都是,实际上野人己经把那个论坛用作商业用途,但是并未付软件使用费呵呵。

帖子是这个论坛的衍生产品,在免费原则下如果对方不用做商业用途,一样没有版权,就是说,别人转你的帖子,可以不属你的名,因为你用这个论坛时,就接受一切皆免费的前题协议。

如果你在此强调你的版权,那么好,请你不要帖到这样一个免费取得的论坛上来。

好象是个意思吧,我觉得很合理,而且这个什么协议好象己经是个国际惯例了

实际上你们在此谈论的权利,在你们使用这个论坛时,就己经被你们放弃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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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多说两句,动网的这个ASP程序为什么是免费的

最早的时候国内没有人懂ASP,有个叫飞鸟的论坛发起了写论坛程式的过程,实际上这个论坛的很多功能,比如老九现在用的那些权限的控制功能,那是N多个不认识的程序员各自把自己的代码奉现出来的集大成者,如今没有一个程序员会来挣这一部分版权了,因为他们同时也拿走了别人的代码,或是在共享软件的前题上奉上了代码,

就这个论坛程序,历经好多年,这期间有很多人写了中间的插件,这些人,呵呵,都被没隐在代码中了,没有版权,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

我其实没太看过飞鸟的东西,后来发现他有一条粗大的肾上腺,比我的还大,很积极热情的一个人,今天我才瞅见他竟然在这个帖子里说了这么多话,哈哈,真的,自由软件运动带出很多很有意思的法律和道德问题,研究一下是挺有意思的,但是请你们先万别只局限在;我的帖子,你的帖子,户不户外什么的,,那点眼界太小了

还是那个观点,别忘了这么一个复杂的程序,结满了N多程序员智慧的东西,你在得到和享用它时没花一分钱,,,,,,,,,,,,,,,,,,,,在你使用它时,你就必须按照他的条件,放弃你的权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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