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日报社通过海涵找我提过几次要图片的事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基本上都会跟照片的作者打声招呼。虽然出现过一次答应署名结果漏掉的事件,也出现过答应给稿费最后不见踪影的事情,但好在事先有过招呼,都无所谓了。
如果仅仅是一张风景图片倒也罢了,作为摄影作者我也不会计较什么。只是这一次图片的刊登,涉及到了个人感情隐私问题,对图片中的当事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报纸编辑甚至还作了PS处理。新商报在登载图片时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包括图片中的当事人、图片作者、论坛管理者),论坛无所谓损失,图片作者也无所谓损失,但对于个人感情关键时期的钢铁战士,很可能就是一颗炸弹哦。真得很不妥。
但是具体到论坛的设置,我想,可能恢复原有的版权声明好像没有必要。还是寄希望于媒体的朋友,转载东西的时候稍微谨慎一点,不是每一个人都希望把自己的生活公开化,尤其是经过后期的加工处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8 21:55:5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