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昨天下午,海淀法院一审驳回央视女编辑夏子(网名)父母索赔40万元的起诉,判决夏子之死和两名组织者、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关。
原告 临时调整路线致夏子死亡
2007年3月6日,组织者郝先生和张女士在绿野公司网站发布自助游的帖子,夏子报名参加,但途中出现虚脱并死亡。夏子的父母起诉两名组织者和绿野公司,索赔40万元(本报去年12月6日曾报道)。
审理时,原告律师称两名发起人临时调整行走路线,将夏子带入寒冷环境,导致其死亡。郝先生和张女士则认为夏子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原因,夏子有先天性心脏病,活动当天还处于生理期。
法院 计划不完善但领队不违法
海淀法院判决称,夏子死亡的事发地点属于对公众开放的自然风景区,郝先生和张女士虽制定了出行线路,但二人显然均不具备对环境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责任,而夏子完全可以根据免责声明中的风险提示及对户外登山活动的认识做出判断,根据自身状况对是否参加活动加以选择。同时,夏子出现特殊情况后,郝先生及参加活动人员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
海淀法院认为,自助游区别于其他商业活动的本质在于赋予了参加者更大的主动性,每一名成员均可以自由地表达主观意愿。而领队本身也是参与者之一,只是需额外承担制定出行线路、经费管理、协调成员意见等责任。本案中的领队并没有从活动中收获额外利益,虽然事后表明此次活动计划不够完善、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缺乏准备,但两名组织者发起活动本身尚不具备违法性,对夏子的死亡没有过错。此外,也没有证据证明绿野公司从本次活动中获取了经济利益,所以该公司也不承担责任。
据此,海淀法院驳回了夏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夏子之死与两名组织者及绿野公司无关。
宣判后,三被告代理人表示满意,夏子父母的代理人则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嗯,早上就听新闻了,
虽然很同情夏子,可是心里还是有点高兴,
要是真判陪的话,以后户外路会很难走.
不过,危险无处不在,安全意识还是强化啊!
这是一个公正客观的判决结果。
仔细回顾这二、三年间发生的随队死亡事故,首要原因就是伤亡者的无知和任性——尽管这样说对亡者有些不敬。认为户外活动是一种时尚(时髦)、对所参加活动的强度和风险性不了解、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态)以及承受能力不了解(这一条既可怜又可笑)、不服从领队,等等、等等……。
[穿越者]将活动划分等级,对新队员按照先一日活动、熟悉和适应了以后再递增难度和天数的作法是正确可取的,相互还不太熟悉就拉出去充数就难保不出事了。
一直以来关注国内的户外事件,个人认为,灵山事件是领队所犯错误最多的一例.法院的判决对户外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其中的很多经过值得研究和吸取教训.
另外绿野INFO不是一个AA制论坛,其论坛追求的目标是商业利益.所以其建坛宗旨和许多举措也都会以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而不是去更多的考虑论坛成员的利益.事件发生以后,网上有一种说法,就是绿野INFO为了提高活动的数量和网站人气,私下跟两位领队达成协议,由这两位领队组织活动,论坛给予费用支持,而这两人组织活动毕竟有限,所以他俩就去鼓动其他人组织活动,并自己留下费用.至于到底有多少这样私下协议还不得而知.这样的措施所产生的活动,不出事才是偶然.这样的活动其中已经有了利益的追求,已经不是AA制的活动了,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而已.现在国内的很多俱乐部都取消了领队费等收费,披上了AA制的外衣,但是只不过赚取利益的方式由明转暗而已,其中很多的猫腻还是不被普通户外玩家所知.
当然如果提供的服务确实值得户外玩家为之付出的话,也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切最好摆在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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