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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有关大连家乐福的食品卫生!请转告您的朋友! [打印本页]

作者: 高三师    时间: 2007-11-12 08:03     标题: [转帖]有关大连家乐福的食品卫生!请转告您的朋友!

诸位亲朋挚友: 今天在我身上发生一件令人愤怒的事情,事实如下: 我的父亲于2007年11月9日11:12分在大连家乐福三八广场店购买午餐一份,价值五元.付款后返回花香维也纳家中.在午餐时发现,米饭有化工原料刺鼻味道,更加严重的是在鸡肉中发现人的牙齿一枚. 我父亲迅速返回家乐福交涉,家乐福给我父亲10元前打发了事!由于我父亲年已70,无法在家乐福久候,于是返回家中!待家人下班后告诉家人! 我姐姐迅速和家乐福联络,分别有客服中心周先生(13898413417)及家乐福熟食课李课长(13841129485)回复如下:关于在熟鸡肉中吃出牙齿,他们表示抱歉,如果我们认为退10元太少的话(其中有5元是我们已经付了的钱),他们会增加50元作为赔偿!除此之外,家乐福没有其它反应! 作为在大连三八广场附近住的居民,家乐福是我们日常消耗品最大的购买商场,之所以在此购买,是因为家乐福是世界500强企业的名牌做信任保证!在食物中吃出人的牙齿,如此关于食品卫生的恶劣行为竟然能够在家乐福发生,对此我表示震惊,同时对家乐福的处理态度\方法表示不解和愤慨! 在此通告所有至亲好友,请转告们的朋友,请您慎重购买家乐福食品\商品,因为最恶心的事情就发生在我的身上,这不是虚构或杜撰,在此次事件发生前,我和家乐福也没有任何冲突和敌意! 以上叙述为实,本人对以上叙述承担法律责任! DUDU 2007年11月9日


作者: 高三师    时间: 2007-11-12 08:04

事情在继续!11月10日,新商报曲姓记者介入!

然后李课长不承认吃出来的是牙齿,而是鸡脆骨!对于这样无耻的嘴脸实在愤慨,他提出如果赔偿500元就不许暴光! 我会坚持下去,因为我有我们的通话录音,非常清晰的证明李课长不仅明确承认有牙齿的存在而且"我们都是二三十岁的人,肯定不是我们的牙齿"的话! 家乐福,你是否有勇气公开11月9日12:00左右在服务台的监控录象?如果不是牙齿?你们服务台的多位工作人员用纸巾擦的东西是什么?如果是鸡脆骨的话,需要这么多人用纸巾擦去油渍来确认么?如果确认是鸡脆骨,为什么硬要塞给我父亲10元钱? 家乐福,对于投诉是否应该有报告说明?报告说明是否需要证据说明?如果把我父亲用来投诉的牙齿和盒饭丢弃或掉包,只能说家乐福食品有重大安全隐患!服务台当日客服,请用手按住你的良心告诉我,如果是你的家人,你会不会愤怒?同样,用你的良知告诉我,在鸡肉里的异物是什么? 家乐福是否能够正面处理公众信任危机?以下为我的资深公共关系专家好友给我的回复! "深表同情,并严重安慰之。 企业危机处理其实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对于家乐福而言,他们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因此只要你没有提出恰当的赔偿要求,家乐福自然会以较低的代价来了解这件事。 其次,法律支持事实损失和精神损失,这一点上在索赔方面你基本上得不到太多法律的支持,也就是法律不会认定你们有多少实际的损失。 也许你需要的是家乐福的道歉,如果这样,家乐福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确实没做到家。 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通过正当手段维护自己恰当的利益是正常的。从某种程度上,你对家乐福给予了太高的期望,500强的企业,你以为它会很合理的处理他们的公共事件?......"


作者: 高三师    时间: 2007-11-12 08:04

由于在家乐福发生的恶心的事件,我最近一直密切关注家乐福,发现了百度的家乐福吧!其中都是家乐福现员工和曾经在家乐福工作的员工的对内部情况披露,看后触目惊心!昨天又发生了重庆家乐福踩踏3人死亡,7人重伤还有30多人受伤的报道! 现在的家乐福总部应该是处理这些事情,象我这样菜里吃出牙齿来又能算什么呢?在我申诉帖的后面发现了一条回复,相信只有对于家乐福内部的课别代码如此熟悉的人才能做出的回答,毫无疑问这是家乐福的员工的回复,回复如下: "家乐福的沙拉吧做饭都是什么? 大米是14最破的散大米 菜是22剩的菜 鸡蛋是15的碎鸡蛋 鱼和肉是当天卖不出去的肉 你说他能好了? " 我现在才明白家乐福为什么自己做那些东西!了原来是为了消耗垃圾!呵呵,也算是一个发现吧!以下地址为百度家乐福吧网址,其中内情请大家共赏之! http://post.baidu.com/f?kw=%BC%D2%C0%D6%B8%A3

作者: 高三师    时间: 2007-11-12 08:04

找到了天健网做的专题,真是劣迹斑斑! http://dalian.runsky.com/homepage/dl/spec/2004/carrefour/

作者: 猪猪无罪    时间: 2007-11-12 09:20

触目惊心!俺不吃家乐福的熟食。


作者: 油菜花    时间: 2007-11-12 19:34

恐怖,恐怖!

我总去买猪蹄什么的啃,超市的熟食品不过关,哪里还敢吃啊

自己做太麻烦了


作者: 佛晓    时间: 2007-11-13 09:29

猪蹄什么的不是家乐福自己做的吧?那不应该是什么础明啦、八珍啦,每天早上去送的货吗?


作者: 果然    时间: 2007-11-13 16:10

原认为大超市的东西都比较卫生,现在看不是那么回事了。
作者: 高三师    时间: 2007-11-15 20:10

http://ztbd.foods1.com/jlf/


作者: 夏日    时间: 2007-11-15 21:16

小粉,首先,非常同情你所遇到的事,谁遇上这样的事都会非常生气的,家乐福实在不是东西。

但还是建议你能冷静一下,你好象不大可能让家乐福关门的,你顶多让他们陪礼道歉,赔偿些损失,相对一家武装到牙齿的大企业,你永远是弱者,最好还是保存好证据,在可能的范围内多取得点实际的补偿为好,把过多的精力花在这种事上,只会是吃力不讨好的。


作者: 叶绿素    时间: 2007-11-15 21:27

楼上的,这是小粉同学转来的


作者: 夏日    时间: 2007-11-15 21:30

错啦,
作者: 高三师    时间: 2007-11-16 07:42

这个事情是愿赌服输经历的,就前一阵子

最后的结果是赔偿了500快,但拒绝道歉,因为家乐福认为他们没有过错。赔偿500快,只是为了让老人的心理得到平衡。而且会对曾经道歉的张科长作处罚。

对于家乐福这样的企业,有证据也是没有用的,媒体是不会轻易对他们进行曝光的,即使曝光了也没有什么作用。

我能做的就是再也不去那里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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