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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血债累累的“滨海路色魔”落网 [打印本页]

作者: 维生素    时间: 2006-5-24 18:04     标题: [公告]血债累累的“滨海路色魔”落网

血债累累的“滨海路色魔”落网

---------大连晚报24B8版报道

据了解,他专找单身女性下手,第6次试图作案时被抓获,后来,警方在燕窝岭附近一山洞里发现5具女尸。

今年318日,在付家庄某单位工作的23岁打字员赵霞(化名)吃完午饭后,一个人顺着滨海路散步。可直到下班,赵霞也没回来,此后,她就失踪了。家人和单位多方寻找也没有线索,无奈报了警。

两个月后,犯罪嫌疑人李刚(化名)在滨海路燕窝岭附近欲对一单身女子实施强暴时,被人发现,随后警方根据线索将其抓获。李刚承认此前曾作案,在他带警方指认的位于燕窝岭附近的山洞里,警方发现了5具女尸,其中就有赵霞。

现场摩托车留下线索

提起一周前发生的一幕,在燕窝岭婚庆公园工作的一位姓郑的先生记忆犹新。“当时是下午3时左右,我正在上班,突然外边传来一阵嘈杂声,接着有便衣警察跑进公园,说是追犯罪嫌疑人。”

这位先生告诉记者,他听周围人说,刚才一名男子在滨海路上欲对一单身女子施暴,被人发现后迅速逃跑了。“我当时还纳闷,大白天的怎么有人如此大胆,直到后来看见那名受害人我才相信。”先生说,受害人有二十七八岁,脖子上有清晰的红色伤痕,“明显是被人勒出来的”。同时郑先生发现,在事发地点,还留有一辆摩托车。

“一两天后,就有警察过来打听,问附近有没有小道可以下山,附近有没有山洞。”先生的同事给警方带了路。这时候郑先生才得知,当天那辆摩托车就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警方根据此线索已经将其抓获,而他此前多次作案。

山洞内惊现5具女尸

警方根据发怒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在附近一个山洞里面找出了5具女尸。记者在先生的指点下山寻找山洞。从一条土路下山20多分钟后,在一块相对平坦的地方,地上遗留着几只白手套。但由于此时树木已经长得很繁茂,加之此处人迹罕至,所以记者一直步行到山脚下的海边,也没有发现那个山洞。

海边有一座看海人居住的小房子。两名看海人向记者证实的确有这样一个山洞,并表示他们一个同行曾带警察去过,山洞内确实有5具女尸。记者随后按照看海人指点的方向继续寻找,但眼看天色已黑,依然没有找到,记者只好就此作罢。

警方正对此案进行调查

“赵霞是个非常活泼的姑娘,在我们单位工作了一年,大家都很喜欢她。”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赵霞的工作单位,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在山洞里的确发现了5具女尸,其中一人就是赵霞。318日午饭后,赵霞一个人出去顺着滨海路散步,可直到下班也没回来。

“当时我们谁也没往坏的地方想,还以为她有什么事情想不开,离家出走了呢。”赵霞的家人和单位四处寻找也没有线索,所以报了警。直到几天前,他们才接到警方的通知,称赵霞遇害了。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刚系大连本地人,今年30出头。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滨海路对单身女性实施强暴,随后将其杀害,转移到燕窝岭附近山洞。而法网恢恢,他第6次试图作案时落网,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


作者: 果然    时间: 2006-5-24 19:50

大快人心!!!

早点破案就更好了


作者: 卓尔    时间: 2006-5-24 21:08

让我想起了好象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有人在滨海路失踪了,        ,,,,,,,,,,,,,,,,,
作者: 早喻    时间: 2006-5-24 21:20

这人胆子也太大了吧,光天化日的


作者: 浪花一朵朵    时间: 2006-5-24 21:57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bobo    时间: 2006-5-25 08:38

以下是引用卓尔在2006-5-24 21:08:18的发言: 让我想起了好象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有人在滨海路失踪了, ,,,,,,,,,,,,,,,,,

这个女孩的尸体也找到了,就是被他杀害的

真是触目惊心


作者: 维生素    时间: 2006-5-25 09:00

去年,野人夜阑珊是在10月份失踪的。我是一直不太相信还有人敢在滨海路干这种罪恶勾当。现实给了我当头一棒。从现有的情况看。犯罪分子有交通工具(摩托车),而且敢于在白天作案,心理素质强,非常残忍,不留活口。

大胆推测,未必5个受害者中就没有考虑委屈求全,但在这样凶残的歹徒面前这条路行不通。

这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对付这样的歹徒?看来登山杖是不行的。女子防身术,防狼喷剂估计都不行。今天南京的报纸还登载保安使用辣椒喷剂,结果被抢夺反喷的案例。

预防这样的犯罪恐怕要从以下几点考虑:

1.结伴同行,即使是白天,阳光下也有罪恶。

2.对沿线的骑摩托车的提高警惕。从犯罪分子的角度看,没有交通工具首先不便于寻找作案目标。其次,不便于撤离现场。摩托车的可能性最大。其他车辆停放不便。

3.女同学还真的有必要锻炼几下匕首必杀技。推荐有按钮控制的弹簧刀(跳刀是最好选择)方便携带。

此外,滨海路沿线能藏尸的地点不应该很多。这么久不被发现更是很难,有可能的话找时间对周围做个洞穴普查。描绘出来。一旦有问题就到上述地点查一下,也能减少伤亡率。

这个混蛋竟然残害5条生命。简直~~~```


作者: 早喻    时间: 2006-5-25 09:40

以下是引用维生素在2006-5-25 9:00:52的发言:

预防这样的犯罪恐怕要从以下几点考虑:

1.结伴同行,即使是白天,阳光下也有罪恶。

2.对沿线的骑摩托车的提高警惕。从犯罪分子的角度看,没有交通工具首先不便于寻找作案目标。其次,不便于撤离现场。摩托车的可能性最大。其他车辆停放不便。

3.女同学还真的有必要锻炼几下匕首必杀技。推荐有按钮控制的弹簧刀(跳刀是最好选择)方便携带。

我觉得最实用的还是第一条,一定要结伴同行,光是结女伴都没用,还得男伴,开发区工业团地这边就发生过,5个左右的女孩被一伙人拦住,结果其余的女孩都吓跑了,剩下1个惨遭那啥,我觉得那几个女孩就算不跑也会是多几个人受害的结果。

针对第2条说说,一定要对骑摩托车的提高警惕啊,听说还有歹徒骑摩托车大白天抢女士包的,他们从身后开过,一把就把女士手里的拎包给抢过去,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连他们的脸长啥样都看不见。还是多背挎包吧。

拿刀的话,我怕也会象前面说的,被歹徒反抢过去,反倒成了威胁我们的武器了。


作者: 匈奴人    时间: 2006-5-25 10:24

MM们以后尽量不要一个人去耍酷了,哪怕是在大白天!


作者: 晓佛    时间: 2006-5-25 10:50

人啊!!!!!都怎么迷失了.....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06-5-25 11:34

一直反对单独一人或者情侣两人走滨海路,更反对夜行滨海路,几年来,很多案例已经证实,滨海路是大连地区最危险、惨案发生率最高的路段。
作者: 油菜花    时间: 2006-5-25 14:31

真是不可思议!

更加后怕!

一直觉得滨海路挺安全,车来车往,周末,徒步的人不断

后怕的是,n次一个人走滨海路。。。。。 想想都发毛!再也不敢了!


作者: 东子    时间: 2006-5-25 14:45

居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作者: 维生素    时间: 2006-5-25 20:28

以下是引用早喻在2006-5-25 9:40:13的发言:

拿刀的话,我怕也会象前面说的,被歹徒反抢过去,反倒成了威胁我们的武器了。

早喻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歹徒根本就是杀人灭口。怎么会威胁?

有武器,并有能力,有勇气使用(以杀死歹徒为目的)或者可以有机会逃脱毒手。当然,这只能是最后一条对策。但是要有这个认识。以为委屈求全,忍受以下可以过关的思想对付这么凶残的歹徒是没有出路的。


作者: 卓尔    时间: 2006-5-25 21:01

天啊,生死这么近!不能给自己太多压力了,,,,,,,,,,,,
作者: 留夏    时间: 2006-5-25 22:51

以下是引用bobo在2006-5-25 8:38:06的发言:

这个女孩的尸体也找到了,就是被他杀害的

几点质疑:

1、五条人命,五件滨海路女性失踪的案子,估计是发生在一年内,应该算十分恶性的案件了。可是,如果不是第六起犯罪未遂,警察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破案?

2、报纸上说歹徒从今年3月份开始疯狂作案,那么,据说去年10月在滨海路失踪的野人女网民的亲友也报了案,半年多时间过去,受过专业刑侦培训的警察们从来没有想过调查滨海路附近有否山洞易于犯罪吗?滨海路有多长,长到半年走访调查不出来?我们可以事后诸葛亮,但以警察的操守和素养怎么也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3、发生了这么多起滨海路失踪案件,警察们对于滨海路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了什么应急措施?善于歌功颂德的报纸为何对此只字不提?难道这个空白意味着警察们长期不予重视的失职?

4、如果没有及时控制犯罪、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安全体系,就是带把枪走滨海路也未见得安全。所谓亡羊补牢,针对滨海路特殊的旅游价值和地理环境,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预防犯罪措施才是当务之急,比如设立海岸巡逻队,增加对看海人的治安责任培训或者给予义务治安经费,对沿路附近的隐蔽处进行清理和警示。总不能让本地人对女性朋友或者外地来的女性游客如此叮嘱吧:没事别去滨海路,那里死过5个人。

5、还有一个教训就是别把女人看作情绪化的动物,以为女人没事就爱玩失踪。记得网上讨论野人女网民失踪的时候,就有“是不是这个人心情不好去哪里度假了”的言论。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天生体能弱项的女性一旦失踪,亲友们绝不能想得太乐观,该报警就立刻报警,该督促警察办案就不能偷懒。顺便也提醒想玩失踪的女性,千万别玩伤了亲友的感情,什么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能拿生命开玩笑。


作者: 维生素    时间: 2006-5-26 09:46

据说此人交待只杀了其中4个人,还有一个是他去之前就有的,也就是说,滨海路色魔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次作案.小心!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06-5-26 10:33

以下是引用留夏在2006-5-25 22:51:25的发言:

几点质疑:

1、五条人命,五件滨海路女性失踪的案子,估计是发生在一年内,应该算十分恶性的案件了。可是,如果不是第六起犯罪未遂,警察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破案?

2、报纸上说歹徒从今年3月份开始疯狂作案,那么,据说去年10月在滨海路失踪的野人女网民的亲友也报了案,半年多时间过去,受过专业刑侦培训的警察们从来没有想过调查滨海路附近有否山洞易于犯罪吗?滨海路有多长,长到半年走访调查不出来?我们可以事后诸葛亮,但以警察的操守和素养怎么也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3、发生了这么多起滨海路失踪案件,警察们对于滨海路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了什么应急措施?善于歌功颂德的报纸为何对此只字不提?难道这个空白意味着警察们长期不予重视的失职?

4、如果没有及时控制犯罪、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安全体系,就是带把枪走滨海路也未见得安全。所谓亡羊补牢,针对滨海路特殊的旅游价值和地理环境,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预防犯罪措施才是当务之急,比如设立海岸巡逻队,增加对看海人的治安责任培训或者给予义务治安经费,对沿路附近的隐蔽处进行清理和警示。总不能让本地人对女性朋友或者外地来的女性游客如此叮嘱吧:没事别去滨海路,那里死过5个人。

5、还有一个教训就是别把女人看作情绪化的动物,以为女人没事就爱玩失踪。记得网上讨论野人女网民失踪的时候,就有“是不是这个人心情不好去哪里度假了”的言论。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天生体能弱项的女性一旦失踪,亲友们绝不能想得太乐观,该报警就立刻报警,该督促警察办案就不能偷懒。顺便也提醒想玩失踪的女性,千万别玩伤了亲友的感情,什么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能拿生命开玩笑。

赞同鸭蛋的观点,无论滨海路的旅游价值有多高,也比不上人生命的价值高,不能单纯考虑旅游收益而隐瞒残酷的事实真相从而让更多无辜的游人处于危险之中,不仅需要我们的人民警察能真正为人民做点力所能及的实事,更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在滨海路沿线发出警示:此路段有杀人恶魔出没,请游人结伴而行!
作者: 一朵铃兰    时间: 2006-5-26 20:10

我居然还活着........

我去找点好吃的,哈哈


作者: 寒江独钓    时间: 2006-5-26 21:52

安全第一,小心为佳.女网友千万不要单独行动啊.
作者: 卓尔    时间: 2006-5-27 19:21

以下是引用维生素在2006-5-26 9:46:41的发言:

据说此人交待只杀了其中4个人,还有一个是他去之前就有的,也就是说,滨海路色魔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次作案.小心!

天啊


作者: 东子    时间: 2006-5-28 09:57

色魔何其多呀
作者: 信用证    时间: 2006-5-28 17:14

什么色魔,是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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