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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坛建设] 【基于新坛的功能建议之二】勋章发放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6-2 10:34     标题: 【基于新坛的功能建议之二】勋章发放

新论坛提供勋章功能,具体参见 4位仲裁、夏日、格日乐、海燕几位在帖子中头像下方的陈列。

如图:
http://www.trekker.cn/space.php?uid=8302


建议:


1、对所有卸任的总版和仲裁,发放【论坛功勋】勋章,有效期:永远
2、对卸任斑竹,发放【论坛元老】勋章,有效期:永远

3、对在职总版和仲裁,发放【论坛中坚】勋章,有效期:任满
4、对在职斑竹,发放【论坛管事】勋章,有效期:任满
5、对年度风云人物,发放【风云人物】勋章,有效期:1年,至下年度风云人物推出
6、根据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仲裁(总版)批准,可以发放诸如【超级灌水机】【特别贡献】【超级义工】等勋章,有效期:1年


以上,请大家讨论,特别可以对勋章类型、名称提出建议,

讨论后,请仲裁委定夺。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6-2 10:35

特别说明:目前几位带的勋章是暂时的,有效期截止至本提议被采纳或被都否决为止。
作者: 老九    时间: 2010-6-2 20:49

很好的提议,赞成!
另外,星星、月亮、太阳那个东西是根据什么来的?跟我们的驴级是不是重了?
作者: leo99    时间: 2010-6-2 21:04

义工可以设置多种级别,以此认可不同程度的贡献
作者: 老赛    时间: 2010-6-2 22:33

很好的提议,赞成!
另外,星星、月亮、太阳那个东西是根据什么来的?跟我们的驴级是不是重了?
老九 发表于 2010-6-2 20:49



   那个是根据发帖数,表明灌水能力,也挺好的。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6-5 21:11

测试功能结束,所有勋章撤销。

此功能若需要,请仲裁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穿越者勋章颁发规则》。

注:请仲裁委提高办事效率
作者: 格日乐    时间: 2010-6-5 21:16

测试功能结束,所有勋章撤销。

此功能若需要,请仲裁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穿越者勋章颁发规则》。

注 ...
admin 发表于 2010-6-5 21:11



    这么快就取消了啊
作者: 老赛    时间: 2010-6-5 21:20

这么快就取消了啊
格日乐 发表于 2010-6-5 21:16



   一个小提案公示4天无结果,按默认否决(其实按行政许可法应该是默认许可的),测试功能取消
作者: 真无名    时间: 2010-6-6 15:48

超级灌水机,呵呵, 这个有意思!
作者: 信用证    时间: 2010-6-8 08:12

这个主意好,我怎么才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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